「在此我要藉這個機會講,公投一定有它的效力,比如由本人所領銜的第十八案全面禁止含萊劑的萊豬進口公投案如果通過,那就不會讓含萊劑的萊豬進口,這就好像2018年我們通過核災食品不能進口,後來也就沒有進口,最少是兩年內有效,那麼政府就要因應公投結果做相關的有效措施。在此我要呼籲大家出來投票,不會因為行政作為而讓公投無效,請大家不要再提公投無效論而影響公民行使神聖公民權的權利,在此呼籲大家要相信公投,公投是有效的,謝謝。」
認為公投一定有其效力,以其所領銜的第十八案全面禁止含萊劑的萊豬進口公投案為例,若通過就不會讓含萊劑的萊豬進口,至少兩年內有效,政府就要因應公投結果採取相關有效措施,不會因行政作為而讓公投無效,呼籲不要再提公投無效論以免影響公民行使權利。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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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主張忠實轉述原句關於公投效力、兩年拘束力及政府執行義務的說法,屬於公投結果效力範圍且內容具體。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