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批的檢驗批數,其中有7批不合格,為什麼檢驗不合格率為0.29%呢?怎麼可以以7去除以2,416而得出0.29%的不合格率呢?」
質疑食藥署以7批不合格除以總報驗2,416批得出0.29%不合格率的計算方式錯誤,認為應以實際檢驗148批為分母計算
劉建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總報驗批數計算不合格率,並以實際檢驗148批中有7批不合格為依據,主張符合原意及邊境查驗的議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