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18歲者在兵役等規定下已須承擔義務,現行20歲才成年,權利義務並不相當,是修法時應思考的地方。

民主進步黨張宏陸・民主進步黨

這則主張還沒有分到任何意見群組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現行二十歲成年的權利義務不相當,並以前後文提及的兵役等義務為依據,忠於原意且屬於投票年齡下修配套的討論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