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行使公投的年齡到18歲,現在的青年都願意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在太陽花學運之後,青年大量投入公共議題,所以對於公民投票的部分,更應該下修年齡到18歲。」
主張將行使公民投票的年齡下修到18歲,理由是青年願意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太陽花學運後青年大量投入公共議題。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提出將公投年齡下修至十八歲,並以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為理由,主張內容與原意一致且屬於投票年齡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