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支持四項公投的正方還是反方,我跟主委講都不行啦!你要去跟中選會登記為反方的代表,才能為反方做任何的宣傳或廣告,而且處所也要登記,這在公投法第二十條有規定。」
主張政府機關不得動用預算為公投正方或反方做廣告,並認為要為反方宣傳或做廣告,須先向中選會登記為反方代表,相關處所也須登記。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將政府機關使用預算與反方代表的登記要求連在一起,容易被理解為政府機關登記後即可動用預算宣傳,應區分兩者。
- 原始版本主張政府機關不能以預算為公投正方或反方做廣告宣傳,須先向中選會登記為代表並登記處所後才能宣傳
- AI 審核・發布主張政府機關不得動用預算為公投正方或反方做廣告,並認為要為反方宣傳或做廣告,須先向中選會登記為反方代表,相關處所也須登記。理由:原主張將政府機關使用預算與反方代表的登記要求連在一起,容易被理解為政府機關登記後即可動用預算宣傳,應區分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