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必須要有權投票者半數以上投票,等於逼那些不表意者出來表意,否則就不能過關,這是違反民主原則的。民主原則是可以表示意思,也可以不表示意思。」
認為公投法第三十條規定須有投票權人半數以上投票的二分之一門檻過高,等於逼迫不表意者出來表意否則不能過關,違反可以表示意思也可以不表示意思的民主原則。
許忠信・台灣團結聯盟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指出第三十條門檻過高並說明違反民主原則的理由,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公投門檻問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