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席建議修正為「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於三個月內就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進行研議並召開公聽會」」
要求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應於三個月內就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進行研議並召開公聽會
陳其邁・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由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於三個月內研議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並召開公聽會,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不在籍投票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陳其邁・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由內政部會同中選會於三個月內研議全面實施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並召開公聽會,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不在籍投票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