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的第三十七條通過,就一定是砍7天假嗎?就我擔任立法委員6、7年的經驗來講,我真的沒有辦法這樣解讀、這樣接受,因為那還有相關的配套、後續的處理,內政委員會也必須做相關的處理。」
質疑第三十七條通過就一定是砍7天假的解讀,認為還有相關配套與後續處理,內政委員會也必須做相關處理。
劉建國・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第三十七條通過即等同砍七天假的解讀,並指出尚有配套與內政委員會後續處理,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國定假日議題。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