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法案就是建議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7日要有2天的例假日。」
主張修訂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應有二天的例假日,以全面落實週休二日。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為發言者本人所提法案內容,主張忠實反映每七日二天例假之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的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吳志揚・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為發言者本人所提法案內容,主張忠實反映每七日二天例假之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的問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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