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民國47年行政院以辦法而不是法律所加以制定的制度。所以它並沒有法學上所謂「信賴保護原則」,如果有的話,前幾次18%的改革都是違法;而必須適用所謂的「情事變更原則」」
認為18%制度是以辦法而非法律制定,並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而應適用情事變更原則
許忠信・台灣團結聯盟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此主張是針對18%優惠存款的法理依據並作為調降理由,依範圍應歸入優惠存款題而非整體題。
- 原始版本認為18%制度是以辦法而非法律制定,並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而應適用情事變更原則(軍公教退休金是否應調降?已實施的調降應維持、停止或回復?)
- AI 審核・發布認為18%制度是以辦法而非法律制定,並無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而應適用情事變更原則理由:此主張是針對18%優惠存款的法理依據並作為調降理由,依範圍應歸入優惠存款題而非整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