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否可用變形工時來代替」
主張可以考慮以變形工時代替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
李昆澤・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核心是要求檢討或廢除第八十四條之一並以變形工時替代,依範圍應歸適用範圍而非整體工時制度。
- 原始版本主張可以考慮以變形工時代替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法定正常工時與整體工時制度應如何調整?)
- AI 審核・發布主張可以考慮以變形工時代替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理由:原句核心是要求檢討或廢除第八十四條之一並以變形工時替代,依範圍應歸適用範圍而非整體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