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不需要光明正大的走立法的程序嗎?而是用巧門送行政命令,而且還怕大家表達太多意見,用7天而不是60天的方式,就趕快公告完成」
主張開放應光明正大走立法程序,質疑以行政命令巧門並以7天而非60天公告完成是不尊重立法院與民意。
林奕華・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開放應走立法程序並批評以行政命令用七天公告,具體指向萊克多巴胺肉品開放的決策程序,忠於原意且分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奕華・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要求開放應走立法程序並批評以行政命令用七天公告,具體指向萊克多巴胺肉品開放的決策程序,忠於原意且分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