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修法草案提高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30人以上企業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作為鬆綁程序,認為是把例外當成常態,給雇主大開方便之門。

中國國民黨張麗善・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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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本次修法草案將提高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放寬輪班換班休息時間及鬆綁「七休一」的規定,增訂雇主必須完備「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30人以上企業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兩道程序才能適用鬆綁,就是把例外當常態使用,就是再給雇主大開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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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泛稱提高加班上限等鬆綁,未提工時帳戶、54小時細節及已架空勞基法的斷言,且漏掉30人以上的備查限定,須修正以忠於原意。

  1. 原始版本質疑草案第32條新增工時帳戶或將每月加班工時上限放寬至54小時僅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及報主管機關備查作為鬆綁前提,認為是把例外當常態、給雇主大開方便之門,已架空勞基法。
  2. AI 審核・發布質疑修法草案提高每月加班工時上限,以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30人以上企業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作為鬆綁程序,認為是把例外當成常態,給雇主大開方便之門。理由:引用原句支持對加班上限鬆綁程序的質疑,但未提及第32條、工時帳戶、54小時或架空勞基法,且原主張漏列備查程序僅適用30人以上企業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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