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勞基法的加班時數與加班工資計算過於複雜且費率過高,勞工無法了解,雇主也不敢讓勞工加班,致使勞工賺不到錢並擴大社會反彈。

民主進步黨吳琪銘・民主進步黨

在議題頁上,這則主張屬於這種意見

分群由 AI 依主張內容判斷,可能有誤。

原句與證據

「有關勞基法的修改,包括它的加班時數都過於複雜,加班以2個小時計算,加班工資加給三分之一,再2個小時是加三分之二,假日部分是一又三分之一,勞工無法了解這麼複雜的過程,雇主看到加班薪資隨著時數的增加而要那麼高時,也不敢讓勞工加班,勞工賺不到錢,社會的反彈力道就愈來愈強。」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批評加班時數與加班工資計算複雜、費率高,並指出對勞雇雙方及社會反彈的影響,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屬於加班規範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這則整理有錯?回報給我們
哪裡有問題
不需要留下任何個人資料。主張只是輔助閱讀,一切以原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