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應適度上修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四萬元至四百萬元的罰則上限,以對重大違規產生更大的嚇阻效果

民主進步黨賴瑞隆・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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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請部長考慮一下,我認為可以適度上修,因為將來如果稽查到的時候,法官有量刑的空間,如果是輕微的違規,可以罰四萬元,重的話,也可以拉得更高,這樣至少對於阻卻違法事項會有更強的嚇阻效果」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教育及文化五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一、審查衛生福利部函送「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案公報 ↗完整上下文 →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建議考慮上修標示不實罰則上限以嚇阻重大違規,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歸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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