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第六條第五項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投票權人申請不在籍投票,這是對的、是應該的,而且連署不是很難做到,以中選會的能力絕對可以很快做好」
認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投票權人申請不在籍投票是對的、應該的,且以中選會的能力絕對可以很快做好
鄭天財Sra Kacaw・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支持以電子系統申請不在籍投票並肯定中選會可快速建置,主張忠實反映原意且符合不在籍投票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