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突襲提不在籍投票,我們是不是好好地再度在這一屆,落實跨黨派都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這一屆本席也有提案要下修投票年齡到18歲,是不是請院長,我們在這一屆,再來努力共同推動18歲公民權?」
主張與其突襲提不在籍投票,應在這一屆落實跨黨派有共識的18歲公民權,將投票年齡下修到18歲。
林宜瑾・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倡議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並提案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投票年齡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