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遞延至下一年度仍未休完的特別休假折算工資屬於工資性質,當然應併入平均工資計算資遣費,應作有利勞工解釋認定事由遞延至當年度,反對勞動部4月11日函釋將是否計入交由勞資協議,質疑此舉違反法律位階、造成個案差異且協商不成無解,要求站在勞工立場給予應得工資。

中國國民黨蔣萬安・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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