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張本條例實施前,各政黨取得之財產,經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有爭議的部分,應移送監察院調查之」
主張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國民黨版政黨財產監督條例實施前各政黨取得之財產,經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有爭議的部分,應移送監察院調查。
林德福・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轉述以內政部認定爭議並移送監察院調查的機制,內容具體且符合黨產制度設計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德福・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轉述以內政部認定爭議並移送監察院調查的機制,內容具體且符合黨產制度設計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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