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在現有勞動法令未能依法執行、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下,修法放寬工時規範。

中國國民黨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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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僅籠統反對放寬勞動條件,未提及輪班間隔由11小時改為8小時,應改歸整體工時制度並還原原意。

  1. 原始版本反對在現有法令無法依法執行的情況下,將輪班間隔從11小時改成8小時(輪班換班的休息間隔(11 小時)能不能例外縮短?)
  2. AI 審核・發布反對在現有勞動法令未能依法執行、保障勞工權益的情況下,修法放寬工時規範。理由:原句反對的是現有法令未落實下仍修法放寬工時規範,並未提及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短為8小時,應修正主張並改歸整體工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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