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都讓他的原始機關去負擔義務,而其他公職人員跟國營事業機關就可以擺脫年金給付的義務,變成後面的機關要吸收他之前年資,會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質疑政務人員退職撫恤條例修正草案未讓其他公職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轉任政務官後的年金給付義務由原始機關負擔,而由最後服務機關負擔,可能讓後面的機關吸收其之前的年資。
蔡易餘・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以反問質疑給付義務機關的設計,主張忠實反映其質疑且屬於政務人員退職給與範疇。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