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商品的標示必須直接附於商品的包裝,而在商店裡面的是服務商店的標示,那是不一樣的。所以你們連要規範的事物的本質都沒有去研究,就訂出要強制標示的政策,顯然是……」
質疑強制標示政策未先研究規範對象本質,指出商品標示須附於包裝而商店內標示屬服務標示、兩者不同,據此認為強制標示已經不可行
許忠信・台灣團結聯盟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強制標示政策未研究規範對象本質,並區分商品標示與店內服務標示,主張其不可行,符合標示問題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