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萬堅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會議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臺中市第4選舉區

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質疑針對特定品項逐項修學校衛生法是否為好的修法法例。「那像這種針對性的,一項、二項、三項、四項、五項、六項來修,這是不是好的修法法例?」是否應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牛肉進口?殘留標準與查驗應如何訂定?質疑含有禁藥的美國牛肉還可以進口。「那含有禁藥的美國牛肉還可以進口?」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反對讓孩童吃含有瘦肉精或是基因改造的食品。「我也反對讓孩童吃含有瘦肉精或是基因改造的食品」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若過去學校使用的肉品未檢出瘦肉精或萊克多巴胺,不修法而以補助鼓勵三章一Q等政策方式,同樣可以達到讓學童吃不到含萊克多巴胺肉品的效果。「假如沒有的話,那我們現在進一步的用補助的方式來鼓勵三章一Q這個政策是不是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我們修法可以達到這個效果,但如果我們不修法而是用政策一樣也是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學校、國軍等公共供餐是否應限用國產或不含萊克多巴胺的肉品?應如何規定?認為若能保障學童吃不到含萊劑肉品,又讓法令政策與國際連接,就是最好的方式。「如果最重要的目的是要保障讓孩子不要吃到,如果我們可以保障讓孩子不要吃到,然後法令政策上也能夠跟國際連接,那我覺得這不是最好的方式嗎?」

發言紀錄

  1. 張廖委員萬堅

    因為少子化而這樣來計算數字,當然是修法的依據之一。實際上,護理人員在學校裡面扮演一定的角色,在社區的公共衛生扮演一定的角色,也在醫院扮演一定的角色,護理人員在學校每天要防範意外,實際的工作內容到底是怎麼樣,我覺得要進行評估,如果是平常的防疫跟公衛的防護工作,應該要請國教署提出更深入的分析,為什麼有些地方政府沒有達到員額標準?如果降到20班或降到10班,編制的員額越多越好,那就要知道護理人員在學校裡面的角色定位是什麼、在平常是負責什麼工作,是像在醫院裡面每天都好像在打仗一樣?還是像社區的公共護士而必須深入社區去做一些公衛宣導?那在學校裡面是一個比較封閉型的環境,主要是處理孩子摔傷等意外或是感冒送醫,如果是這樣子,40班1位護理人員其實是合理的還是30班1位護理人員才是合理的?國教署可不可以跟我們說更精確的數字,就是在學校的護士每天要處理多少工作,以致於必須要增加編制,應該要提出具體的數字來說服大家,而不是只說因為現在少子化減班,所以我們就降為34班、30班或20班,因為如果這樣的話,我覺得有時候資源會錯置。

  2. 在營養師的部分,我覺得跟護理人員的角色不太一樣,那我們可以再來檢討。像現在學校的編制是40班才只有一位護理人員,可能A班的孩子受傷了,B班的孩子又因為感冒而需要照顧,他根本忙不過來,所以應該要增加編制,可不可以提出更具說服力的理由?這樣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沒有錢,中央這邊也可以考慮用專案的方式來補助地方,如果有增加2億元的話,其實也不是不行,但是應該要說明更具體的理由來讓我們瞭解並支持。否則就只是因為發生了疫情,其實可能10年、20年才發生一次,然後我們就因此增加編制,我覺得可能在說服力上還需要再加強,謝謝。

  3. 主席

    請范委員雲發言。

  4. 范委員雲

    我想呼應剛剛張廖萬堅委員跟吳思瑤委員的講法,我覺得洪孟楷委員跟陳椒華委員就修正條文講的都有道理,但是現在問題就是學校的人事費受到少子化影響,我們今天要討論的主題是學校的衛生,教育部對人力需求這方面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更完整的評估?因為我自己不是只有看到護理師這個部分,還有看到非常多問題,包括家庭支持功能不足的青少年,不管他們是不是風險比較高或怎麼樣,其實學校可能在精神衛生的支持、社工的人力上更是嚴重不足,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也是學校衛生法長期都支持不足的部分,教育部就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個更嚴謹的報告?最近賴品妤委員與本席有跟青少年團體一起開記者會,就是因為我們覺得政府對這個部分做得不夠。在衛生方面,我就是看到對在學校裡面一些青少年的精神衛生支持不足,其實這都在國教署主管的範圍內,整個人力配置是不足的。以上就是我針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也希望能夠提出整體的相關數字,包括目前的人力配置,教育部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是不是可以做全盤的評估?因為資源是有限的,那一邊的人力更是嚴重不足。

  5.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6. 主席

    謝謝吳委員思瑤。不過剛剛說到一句「這個恐懼是炒作出來的」,我真的還滿意外的,我希望我沒有聽錯。我想這個恐懼是存在大家心中,應該不是炒作出來的,而是從內心深深產生的恐懼。

  7. 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8. 張廖委員萬堅

    恐懼在臺灣困擾了20年,大概歷經了3個執政,8年前反瘦肉精美牛進口的時候,當時的民調大概有80%反對,但最後還是進來了。那現在談到我們要修學校衛生法,我想最重要的是那個邏輯的論述,這就像我們上次在做附帶決議討論時,我覺得像那樣的二分法是非常惡劣的,論述的過程我們不見得贊成,我也反對讓孩童吃含有瘦肉精或是基因改造的食品,只是在這個過程裡,當我們在談這個問題時,當我們不贊成某一種方法或是講法時,結果被否決後就變成我們全部都是支持和贊成的,我覺得這樣就變成是政治性的操作了。同樣的事情,學校衛生法8年前也沒有因應美國牛肉的進口而要求禁止使用。剛才吳思瑤委員也有講到,現在可以使用的動物用藥有這麼多種,那像這種針對性的,一項、二項、三項、四項、五項、六項來修,這是不是好的修法法例?這是第一個。

  9. 第二個,如果大家真的肯定教育部在8月28日馬上就宣布學校膳食的像豬肉或牛肉都一律要使用在地的食材,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反而覺得時代力量這個版本的用詞

    「如使用豬肉、牛肉……」,因為它還包含牛肉,它不止反萊豬,它還反萊牛,它寫的是:如「使用豬肉、牛肉之相關產製品,應採用國內在地食材」,所以它反而是呼應了教育部這個政策。好,不管是直接挑明的修法來禁止萊克多巴胺,或是在這個立法的過程裡,我們到底要不要用這樣的手段?這樣能夠造成什麼效果?這些都是希望我們的孩子不要吃到,而在現在我們所召開的很多專案質詢裡,包括行政部門現在所採用的政策,等一下請部長說明一下,在我們過去的檢驗裡,我們所使用的肉品有沒有被檢驗出?包括如果我們有用到牛肉的話,因為8年前我們就已經開放美國牛肉進口了,那有沒有瘦肉精的問題或是萊克多巴胺的問題?這個等一下請你說明。

  10. 假如沒有的話,那我們現在進一步的用補助的方式來鼓勵三章一Q這個政策是不是就可以達到這個效果?我們修法可以達到這個效果,但如果我們不修法而是用政策一樣也是可以達到這個效果,剛才吳思瑤委員也講了,其實這個問題不是現在才炒作的,而是20年來臺灣不管是誰執政都有這個問題和壓力。坦白講,如果最重要的目的是要保障讓孩子不要吃到,如果我們可以保障讓孩子不要吃到,然後法令政策上也能夠跟國際連接,那我覺得這不是最好的方式嗎?我想不管誰執政,都一樣要面對這個問題,以上。

  11. 主席

    謝謝張廖萬堅委員。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12. 黃委員國書

    其實剛剛幾位委員的意見都非常的寶貴,我也覺得教育部應該要有一些立場和說明,特別是剛才蔣萬安委員所提到的,法律上我們是用「應優先」,可是我們的公文卻是寫「一律」,如果未來有團膳業者說法規用「應優先」,而不是用「一律」,那像這樣的狀況我們該如何因應與處理?說實在的,我覺得這個教育部應該要說明,也就是我們到底是要以學校衛生法這個母法為依據,還是以公文做為裁罰的依據?這個會讓學校無所適從,這個應該沒有問題,教育部就說明清楚。

  1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14. 吳委員思瑤

    那請問CODEX是怎麼來的?國際安全標準是怎麼來的?

  15. 林委員奕華

    不是,有關這個部分,現在在食安法裡頭萊克多巴胺就是禁藥。

  16. 張廖委員萬堅

    那含有禁藥的美國牛肉還可以進口?

  17. 林委員奕華

    我要先講,它是禁藥,所以我們這次的修法是含牛肉和豬肉,現在開放的是月齡30個月以下的。本來開放牛肉是用行政命令、等一下!你要聽我們講,你不要擾亂好不好?你們現在擾亂就代表你們心虛,所以你們才要擾亂。我現在要說的重點是,因為萊克多巴胺是禁藥,現在唯一一個透過行政命令來開放的禁藥就是萊克多巴胺,其他都沒有。就算我們這次用行政命令,但萊克多巴胺在國內還是禁藥,不是嗎?所以它跟你們剛才講的那10,006項是不一樣的狀況,所以並不會有那10,006項都要入法的問題,因為它還是禁藥,所以我們才要特別的強調這個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將學校這部分把關好,這是我要說明的。

  18. 另外,三章一Q這部分,因為這個待會部長也一定會講,可是大家要知道,三章一Q是鼓勵措施,也就是我今天有20天在學校裡吃營養午餐,我只要11天有符合三章一Q,那我就可以拿到這個補助,因為它沒有要求一定每天都要用國產的肉品;或是只要一天沒用,我就拿不到補助,它沒有說不能不用。

  19. 張廖委員萬堅

    契約上就這樣子寫。

  20. 林委員奕華

    沒有,我講的是三章一Q的規定,三章一Q是農委會的政策,不是教育部的。再來,三章一Q只管主食材,舉例來說:它只管主要肉品,配菜的肉品它是不管的,它不會去查它是不是使用國產豬,所以你們說有三章一Q就代表這件事情已完備了,抱歉!以我在教育局待過來說,我要說那個是騙人的,我希望不要用這種似是而非的言論來說這個配套已完備,所以我要先就你們所提出來的這些論點、就我所瞭解的部分先提出我們不同的看法。

  21. 主席

    謝謝!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22.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3. 最後,剛剛伍麗華委員講的受傷,本席也很受傷,上一次投票時,明明我們的召委講到說我們自己有不同版本,可是不知道是誰就拿現場的照片到各群組,說我們這些民進黨籍的幾個委員要讓小朋友吃萊豬!本席希望今天之後,如果是別的委員做這個事情就算了,我們是教育文化委員,不要再抹黑我們所有的委員,要不然你不配做一個教育文化的委員!

  24. 主席

    謝謝范雲委員,本席認為今天我們修的「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如果可以順利通過,就是一件皆大歡喜的事,但是本席想在這裡回應一下范雲委員所說的,其實你說到這個……

  25. 張廖委員萬堅

    有不同意見要尊重。

  26. 主席

    沒關係,本席尊重,非常尊重。本席想其實民眾的恐懼其來有自,所以我們要多去聽聽基層民意的聲音,包含今天不管是新北市、臺北市及各縣市,其實家長會跟教師會都有發出這樣的聲音,本席也相信我們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就自己的選區內,這樣的聲音也一定是不絕於耳。最後一點,本席認為經貿談判固然重要,但絕對不能拿孩子的健康來交換。

  27. 接下來請李德維委員發言。

  28.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29. 林委員奕華

    謝謝主席。大家辛苦了。今天本席想站在一個立法委員的職責,尤其我們就是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其實我們本來就有這個責任跟義務在這邊做充分的討論跟決定,今天我們要把不同的版本就送去協商,本席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作法,因為我們身為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我們當然就必須要能夠有所決定,這才是一個專業的表現,而且剛才提到的是,如果說今天民進黨同意我們有凝聚出一個共識就是用萬美玲召委的版本,以及有提到時代力量的版本或是民眾黨的版本,我們就在這邊討論,討論出一個結論出來,因為既然大家有這樣的一個共識,我們就來討論,本席覺得我們不要怕具體討論。

  30. 再來,除非民進黨是連所謂的時代力量或各種版本都反對,如果這樣就跟大家說清楚,說你們就是沒有自己的版本,然後所有版本你們都反對……

  31. 張廖委員萬堅

    不是反對,是沒有共識。

  32. 林委員奕華

    那樣才會走到協商,如果都沒有反對就不用協商……

  33. 張廖委員萬堅

    是沒有共識!

  34. 林委員奕華

    如果沒有反對……

  35. 張廖委員萬堅

    是沒有共識!

  36. 林委員奕華

    如果沒有反對,我們就是在這邊……

  37. 主席

    林奕華委員……

  38. 林委員奕華

    我們就是在這邊形成一個決議……

  39. 主席

    如果都沒有反對的話,那本席現在就可以處理了……

  40. 張廖委員萬堅

    是沒有共識!

  41. 林委員奕華

    如果沒有共識的話,就代表你們不贊成,沒有共識就代表不贊成……

  42. 吳委員思瑤

    不是……

  43.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44. 林委員奕華

    不會啊!你剛才也攻擊我們,怎麼會沒有吵架!

  45. 蔣委員萬安

    我們想要理性討論,結果民進黨委員竟然提案把案子送出協商……

  46. 張廖委員萬堅

    他說明的時候你不在嘛!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張廖萬堅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