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人工智慧基本法
與《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及人工智慧治理相關的討論,包括主管機關、風險分級與管理、個人資料與著作權、勞動權益、生成內容的標示,以及產業發展與政府機關的使用規範。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9 日 的發言
訂閱新主張把這個連結加進 RSS 閱讀器(例如 Feedly、Inoreader、NetNewsWire),這個議題有新整理出的主張時,閱讀器就會收到,不必回來查。Atom/RSS下載全部主張一則主張一列的表格:立委、發言當屆的政黨、日期、會議、主張、逐字原句、所屬意見群組,以及公報與影片連結。可以用 Excel、Numbers 或 Google 試算表打開;包含全部屆期。CSV列印這個問題的摘要「人工智慧應採取什麼立法方式與時程(基本法、專法或既有法規)?」的一頁式摘要,適合印出來或存成 PDF(備課、開會用):每種意見附最近的幾句原句與出處,每位立委最多一句,只依時間選取。列印版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1 / 08
人工智慧應採取什麼立法方式與時程(基本法、專法或既有法規)?
屆別
現在只看第 10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758 則主張、92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多方都認為臺灣需要制定人工智慧基本法或上位法規,作為AI發展與治理的框架。
- 多方都認為國際已開始建立AI法規,臺灣不能落後,應參考並與國際接軌。
- 多方都重視AI在資安、隱私與安全上的風險,認為需要相應的法規或指引。
- 多方都認為基本法通過後,仍需各部會以作用法或配套措施具體落實。
6 種意見看法不同的地方,點開看是誰說的
行政院應儘速提出並完成AI基本法1 位
這群主張催促行政院、國科會或數發部儘快提出院版或部版草案,部分並設定6月、7月15日、10月或年底等期限。他們的理由包括立法院已有委員版本、不能再等、國際已在立法、AI新十大建設需要法源,以及兒少保護與防詐的需要。
參考歐盟等國際法制制定AI法律1 位
這群主張認為AI是雙面刃,臺灣應制定法律並與國際接軌。他們舉歐盟先定義AI、再依風險分級的做法為參考,若臺灣跟進將表示支持。
短期訂安全指引,長期完善法令1 位
這群主張建議短期先參考國科會的科研指引,訂定AI使用安全指引作為過渡。長期則應完善法令,明定AI產品安全標準與測試驗證機制。
AI法與個資法應為兩部獨立法律1 位
此主張認為AI法和個資法可以一起討論,但應分別立為兩部獨立的法律。
尚未分群1 位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