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在修法前是你們昨天講的叫違法,修法後叫合法,所以不要跟我講彈性,什麼彈性?你就是把違法的事情變成合法。」
質疑修法以彈性為名,讓連續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且加班超過54小時的班表,因跨越月份而可合法,形同將原被認定違法的排班合法化。
徐永明・時代力量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前後文主要質疑跨月排班可使短期內加班超過54小時仍合法,未明確將此歸因於鬆綁七休一,應修正主張並改歸加班問題。
- 原始版本質疑修法鬆綁七休一並以彈性為名,使修法前被認定違法的連續上班班表在修法後變為合法,形同把違法的事情變成合法。(每週的例假與休息日應如何設計(一例一休、七休一的例外)?)
- AI 審核・發布質疑修法以彈性為名,讓連續12天、每天工作12小時且加班超過54小時的班表,因跨越月份而可合法,形同將原被認定違法的排班合法化。理由:前後文主要質疑跨月排班可使短期內加班超過54小時仍合法,未明確將此歸因於鬆綁七休一,應修正主張並改歸加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