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憲法規定人民20歲有投票權,就不能再以法律規定23歲或25歲才能享有投票權,因為這樣會剝奪了人民的基本人權」
認為憲法規定人民20歲有投票權是最低的基本人權保障,不能再以法律規定23歲或25歲才能享有投票權,否則會剝奪人民的基本人權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不得以法律將投票年齡提高至23歲或25歲,前後文也支持其基本人權保障的理由,歸類於投票年齡適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尤美女・民主進步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表達不得以法律將投票年齡提高至23歲或25歲,前後文也支持其基本人權保障的理由,歸類於投票年齡適當。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