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來是7休1,連續上班6天,現在修法的條文把它改成可以連續上班12天」
認為將原來7休1、連續上班6天的規定改為可以連續上班12天是把基本權益往下修正,降低對勞工基本權益的保障。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明確將連續上班天數由6天改為12天表述為基本權益往下修正,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發言者明確將連續上班天數由6天改為12天表述為基本權益往下修正,主張忠於原意且符合例假與休息日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