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自治條例的位階就是法律,你用行政命令再來否定地方議會訂定經過三讀的法律,我覺得這就沒有它的正當性」
認為以行政命令開放萊豬,卻用來否定經地方議會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沒有正當性,主張若要全面開放應在立法院透過食安法等法律三讀明定。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行政命令否定地方自治條例的正當性,並提出應以法律三讀明定,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
林為洲・中國國民黨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明確質疑以行政命令否定地方自治條例的正當性,並提出應以法律三讀明定,主張忠於原意且歸類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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