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FTA的簽署和含瘦肉精美國牛肉的進口一定要結合,而不是TIFA。」
主張若確實無法阻擋含瘦肉精美國牛肉進口,應要求美國同時與臺灣簽署FTA,而非僅與TIFA結合。
許忠信・台灣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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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修正後發布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主張省略了「無法阻擋而必須開放」的前提,應補上此條件,以免被理解為主動支持以開放換取FTA。
- 原始版本主張含瘦肉精美國牛肉進口必須與FTA簽署緊密結合,而不是透過TIFA。
- AI 審核・發布主張若確實無法阻擋含瘦肉精美國牛肉進口,應要求美國同時與臺灣簽署FTA,而非僅與TIFA結合。理由:原主張省略了「無法阻擋而必須開放」的前提,應補上此條件,以免被理解為主動支持以開放換取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