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既然在還沒有投票前已經改變政策,理論上就不應該再進行公民投票,就沒有這種必要,但是我們應該賦予它一個期限,例如就等同於後續第三十一條的規定,一年內不能再變更。」
主張行政機關在投票前已順應連署意旨改變政策時,就無必要再舉行公投,但應賦予此等同於公投通過效力的期限,例如一年內不能再變更
陳其邁・民主進步黨
原句與證據
審核與修改紀錄AI 審核通過
另一個 AI 對照原句與發言原文獨立檢查:原句已明確主張行政機關先改變政策時無須再投票並應賦予效力期限,內容忠於原意且符合公投效力規範範圍。
內容與 AI 最初整理的版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