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核能政策
與核能發電、核電廠延役、重啟、新建及核廢料處置相關的政策討論。
問題 02 / 05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核電必須以安全為第一:無論主張儘速運轉、設條件續建、檢討工程或討論公投時機,都認為核安應先確保,不能為趕進度而犧牲。
- 政府、台電與原能會應公開核四的安全、地質與成本等完整資訊,讓民眾與國會得以判斷。
- 核四不論停建、封存或續建,政府都應說明供電、電價與替代方案的配套並預作準備。
- 停工封存不應成為拖延的手段,核四去留應有明確的決定。
核安風險無法排除,應停建或不重啟核四1 位
認為核災風險、廠址地質與施工品質等安全問題無法排除,臺灣承受不起核災,因此主張核四立即停建、廢止或不再重啟,並朝非核家園推進;其中也有人認為封存只是拖延,應直接停建。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安全、核廢料與疏散有解才能續建或運轉1 位
多以條件立論而非直接表態停建或續建:須先通過安全檢查與認證、提出核廢料最終處置與核災疏散計畫,才同意核四續建、裝填燃料或運轉;其中不少人指出目前條件尚未具備,也有人認為條件未達成前應先停建。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1 位
核四重啟或新建核電廠在現實上已難實現1 位
這是怎麼整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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