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段發言整理出的主張
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修正公投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增列應將正反意見列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公告之事項,讓人民得到充分資訊作為判斷贊成或反對之依據。「因此也特修正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增列應將其正反意見列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公告之事項,讓人民得到充分的資訊,作為其判斷贊成或反對之依據。」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訂定公投門檻時須有政策影響評估及實證、實際數字作為依據,而非以百分之幾、千分之幾、萬分之幾隨意喊價通過。「必須有一些實證、實際的數字出來,把它訂在多少,立法不是像喊價一樣,百分之幾、千分之幾、萬分之幾隨便亂喊,就這樣通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法應規定正反雙方武器對等、機會對等,政府應以公費提供正反兩方製作宣傳影片且有同時播出的權利。「所以本席等希望公投法能規定正反雙方的武器對等、機會對等,政府應該以公費提供正反兩方去製作宣傳影片且有同時播出的權利。」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認為憲法只規定選舉權的年齡為20歲,並未規定創制、複決的年齡,20歲只是最低保障,低於20歲也是憲法保障的範圍。「憲法上只規定選舉權的年齡,並沒有規定創制、複決,雖然規定選舉年齡是20歲,其實這只是最低的保障,就不能夠限制到23歲或25歲,但是今天如果低於20歲,也是憲法保障的範圍,對不對?」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公投規定應更細膩規範,依議題及中央與地方分開處理,涉及領土、主權、國旗等須由2,300萬人決定的事項一定要高門檻,社會性議題則用一般的門檻。「如果我們去做更細膩的各種評估,就可以規範什麼議題,或者中央與地方要分開,或者牽涉2,300萬人一定要去決定的領土、主權、國旗等等,這個就一定要高門檻;但是對於大家所關心的社會性議題,一般的門檻就可以。」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廢除鳥籠公投,在本會期下修公投法門檻。「就是希望能夠廢除鳥籠公投,希望把門檻降低,但是經過這麼多的努力,上一屆還是沒有辦法修正完成,一切都歸零,因此在這個會期,我們期待公投法真的能夠下修門檻。」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認為若要補充代議民主的失靈、回歸人民直接民權,讓人民直接表達意見,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應該可以公投。「如果真的要補充代議民主的失靈,回歸到人民直接的民權,讓人民直接來表達意見,如果這樣的話,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應該可以公投。」選舉權、公投權與被選舉權的年齡應否下修?主張將行使公民投票的年齡下修到18歲,理由是青年願意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太陽花學運後青年大量投入公共議題。「降低行使公投的年齡到18歲,現在的青年都願意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在太陽花學運之後,青年大量投入公共議題,所以對於公民投票的部分,更應該下修年齡到18歲。」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現行高的50%雙門檻方式不分議題一刀切,擋住所有議題無法公投,致人民要求還權於民無法落實。「目前我們是用高的、50%的雙門檻方式,去擋住所有議題都沒有辦法公投,以致於人民要求還權於民一直沒有辦法落實」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主張修正公投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納入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參與發表會或辯論會之機制,便於民眾於投票前有完整資訊作為判斷基礎。「因此本席等特別提出修正公投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要納入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參與發表會或辯論會之機制,便於民眾於投票前能有完整之資訊作為判斷之基礎」公民投票的提案、連署與通過門檻,以及可以公投的事項,應如何規定?質疑在高門檻下過去舉辦過6次公投無一通過,將人民應直接參政的權力整個抹殺掉。「過去舉辦過6次公投,不管是民進黨或國民黨提出來的,沒有一樣通過,把民主法治國家、人民應該直接參政的權力整個都被抹殺掉了。」發言紀錄
-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與顧委員立雄、劉委員世芳等24人,有鑑於國內已邁入高齡化及少子女化的人口結構轉型,可是國內目前大部分重大政策的制定還是缺乏納入青年意見的機制,甚至沒有顧及世代正義,所以提出公投法修正案。我們都知道民間團體努力非常久,就是希望能夠廢除鳥籠公投,希望把門檻降低,但是經過這麼多的努力,上一屆還是沒有辦法修正完成,一切都歸零,因此在這個會期,我們期待公投法真的能夠下修門檻。
關於公投法的完整版本,方才鄭委員麗君已經提過,本席要在此補充的是,降低行使公投的年齡到18歲,現在的青年都願意參與公共事務,尤其在太陽花學運之後,青年大量投入公共議題,所以對於公民投票的部分,更應該下修年齡到18歲。
另外,現行公投法僅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其實施辦法是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但過去國內不只是鳥籠公投,對於其議題的辯論,都只是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且大都是由專家學者擔任主持人提問正反雙方,缺乏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出席發表意見及提供佐證之機制,因此本席等特別提出修正公投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要納入利害關係人或團體代表、專家學者參與發表會或辯論會之機制,便於民眾於投票前能有完整之資訊作為判斷之基礎,因此也特修正同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增列應將其正反意見列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應公告之事項,讓人民得到充分的資訊,作為其判斷贊成或反對之依據。
最後,為強化公民投票的參與,特別於第十八條第二項增訂中選會應以公費提供正反兩方製作宣傳影片,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相等時段播出,且受指定之電視臺不得拒絕,以保障人民充分且完整之資訊取得權。就像上次核四公投,政府投入非常大的資金去宣傳,而反對方卻沒有相同時段、資源進行宣傳,所以本席等希望公投法能規定正反雙方的武器對等、機會對等,政府應該以公費提供正反兩方去製作宣傳影片且有同時播出的權利。謝謝。
- 主席
請陳委員亭妃說明提案要旨。
- 陳委員亭妃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公投法的立法初衷原本就是憲法所賦予人民創制複決的公民投票權,意即「對人」或「對事」的直接民權,但公投法於2003年通過之後,其中「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的制度設計,反而阻礙人民落實直接民權的可能,而且對於公投議題、提案和連署、投票門檻以及案件通過與否等等,公投法都設置了高門檻與諸多不合理的障礙,造成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創制與複決權的基本權利已經形同虛設,完全不符合民主國家的精神。
- (這裡略去一段其他人的發言)
- 主席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彥秀、賴委員士葆、盧委員秀燕、蔣委員乃辛、徐委員永明、吳委員志揚、何委員欣純、張委員麗善及Kolas Yotaka委員均不在場。
請尤委員美女發言。
- 尤委員美女
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簡秘書長與中選會劉主委,在本席的提案裡,我們希望公投的年齡能夠下降到18歲,兩位贊成嗎?
- 主席
請洪委員宗熠暫代主席。
- 主席(洪委員宗熠代)
請行政院簡秘書長說明。
- 簡秘書長太郎
主席、各位委員。同意,但是是不是有必要跟一般選舉的投票年齡20歲一起考量,可以一起併案來討論。
- 尤委員美女
劉主委的看法呢?
- 主席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 劉主任委員義周
主席、各位委員。一樣。
- 尤委員美女
我們知道選舉投票的年齡是規定在憲法,在這次討論修憲的時候,原來大家同意要降低門檻,後來因為國民黨一直要把其他的綁在一起,所以後來修憲不成。公投與選舉權其實是不一樣的,我們知道人民行使直接民權除了選舉、罷免之外,還有創制與複決。憲法上只規定選舉權的年齡,並沒有規定創制、複決,雖然規定選舉年齡是20歲,其實這只是最低的保障,就不能夠限制到23歲或25歲,但是今天如果低於20歲,也是憲法保障的範圍,對不對?
- 簡秘書長太郎
對,這個部分單獨通過應該OK。
- 尤委員美女
其次,我們來看鳥籠公投,其實大家也批評很多,剛剛委員也都提到,這裡就牽涉,這個門檻是不是應該下降?我們也看到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在2014年4月曾經講過,如果調降投票率門檻,改採簡單多數決,會讓死刑存廢這種重大議題,即使只有10%的人投票,6%的人贊成廢除,就能夠幫94%的人做成決定,過於草率。你覺得他這樣的發言?
- 簡秘書長太郎
我覺得簡單多數通過的確有這個危險,非常高的危險性。
- 尤委員美女
我們現在也不是純粹的簡單多數,對不對?
- 簡秘書長太郎
對。
- 尤委員美女
如果所有的門檻統統沒有,只有一個簡單的多數,就是大家投票。這裡要去探討的就是,所謂公投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 簡秘書長太郎
公投的目的是實施直接民權,但是它也不是萬靈丹,是補代議政治的不足。
- 尤委員美女
沒有錯,就是要補代議政治的不足,或是代議政治失靈,所以要去補充。第一,可以公投的項目應該是五花八門的,我們知道瑞士是最喜歡公投的,所以他們不會去設立那麼多門檻,也不會擔心這樣的公投出來會被反操作,變成只有6%的人去操作94%的人民意,我想瑞士不會這樣子認為,對不對?就看對公投的想法、想像是什麼,如果真的要補充代議民主的失靈,回歸到人民直接的民權,讓人民直接來表達意見,如果這樣的話,事實上任何事情都應該可以公投。
- 簡秘書長太郎
在比較成熟的民主社會裡,直接民權尤其在全國性的公投,不宜太多,像美國、德國,很多國家就沒有全國性的公投,但是地方上為了政策的推行,的確有很多地方的公投,地方公投與全國性的公投的確有必要分級。
- 尤委員美女
整個公投法我們可以更細膩地去規定,就像剛剛大家有提到,對於領土、主權的變更,這種關係到全部2,300萬人的問題,當然門檻可能要高一點,但是並不是設立高門檻,把所有的東西全部擋在外面,一直用這個在捍衛……
- 簡秘書長太郎
可以從這個方向去思考。
- 尤委員美女
沒有錯,我們的立法經常是鋸斷式的立法,就是一刀切下去,就全部都適用,結果造成很多可以公投的東西全部趕到外面去,全部都不能公投了。
- 簡秘書長太郎
我舉一個例子,像提案門檻如果是萬分之一,馬祖只要一個人提案就OK,這個太容易了,所以這個要分級。
- 尤委員美女
所以可以更細膩地去規範,對不對?
- 簡秘書長太郎
對。
- 尤委員美女
因為可能會有城鄉的不同,可能會議題的不同,這些東西不是一刀砍下去全部都是高門檻。目前我們是用高的、50%的雙門檻方式,去擋住所有議題都沒有辦法公投,以致於人民要求還權於民一直沒有辦法落實;如果能夠把公投的規定更細膩地去規範,譬如依照城鄉人數。這裡就牽涉,當我們在立法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有政策影響評估?必須有一些實證、實際的數字出來,把它訂在多少,立法不是像喊價一樣,百分之幾、千分之幾、萬分之幾隨便亂喊,就這樣通過。
- 簡秘書長太郎
我同意你的看法。
- 尤委員美女
因為過去的8年,政府在訂定任何政策或立任何法律,雖然行政院有做政策影響評估,但是我們有什麼法案是經過影響評估出來的?幾乎全部都是上有政策,接著法案就擬定出來,大家就吵成一團,把它變成政治化的東西,其實我們應該要回到……
- 簡秘書長太郎
的確太政治化了。
- 尤委員美女
其實我們應該回到行政院所頒布的,所有的法案應該經過嚴格的影響評估,有1個SOP,依照SOP出來的才是長治久安的立法,對不對?
- 簡秘書長太郎
是。
- 尤委員美女
也只有這樣子,你才能知道這個法定下去的影響如何,就像這樣的高門檻,不分什麼議題,全部都是高門檻,就把所有直接民主全部扼殺掉了。如果我們去做更細膩的各種評估,就可以規範什麼議題,或者中央與地方要分開,或者牽涉2,300萬人一定要去決定的領土、主權、國旗等等,這個就一定要高門檻;但是對於大家所關心的社會性議題,一般的門檻就可以。我們期待對於公投的規定,是不是能夠比較細膩地去規定?
- 簡秘書長太郎
是。
- 尤委員美女
就像這樣的高門檻,剛剛有很多委員提到,過去舉辦過6次公投,不管是民進黨或國民黨提出來的,沒有一樣通過,把民主法治國家、人民應該直接參政的權力整個都被抹殺掉了。另外,這次本席所提出來的資訊公開,今天既然要公投,就要讓人民在充分資訊之下能夠做正確的判斷,對資訊的不對等,在以往通常是針對政治性的,對於反對的人之資訊變成沒有管道去表達,我們是不是能夠用政府公費,給正反雙方都有同樣的時段去做他們宣傳的文宣,這樣才能給人民完整的資訊,這樣公投出來的東西才是真正反映民意的公投,是不是?
- 簡秘書長太郎
同意。
- 尤委員美女
好,謝謝!
文字取自立法院公報,依公報上的講者標籤切出尤美女本人的發言。這段發言沒有對應的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