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問題 04 / 08

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總統可以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一點本身沒有爭議;分歧在於是否詢答、如何詢答。
  • 國情報告的時間與問答形式可以透過朝野(黨團)協商決定。
  • 是否違憲的爭議應交由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判斷。
  1. 總統應到院報告並接受立委即時詢答13 位

    主張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時應接受立委提問並即時或依序回答,認為這樣的詢答才有意義,也不違憲;發言人數、順序等規定應修正,讓立委能實際向總統提問。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總統握有決策權應到院報告以負責14 位

    認為總統是實際決策者卻不受國會監督,形成有權無責,因此不論何黨執政,總統都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支持以修法使其常態化、制度完整。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邀請總統報告建立慣例,形式可協商14 位

    希望邀請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建立憲政慣例,表示會以禮相待;對詢答形式保留彈性,可由朝野協商,也有人提出統問統答或依序回答作為折衷。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邀請報告與詢答方式屬立法院可決定11 位

    認為邀請總統國情報告並不違憲,報告頻率與詢答方式屬立法形成範圍,總統不能拒絕邀請;若有違憲爭議應由大法官解釋,而非事先自行認定。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總統可報告但不應詢答或即問即答11 位

    認為依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只是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憲法並未授權立委質詢總統;即問即答、一問一答或常態化詢答不符現行憲法,應予撤回或修正。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報告非總統義務,不得以法律強制6 位

    認為憲法增修條文用語是「得」,是否到院報告由總統自行決定;總統對選民而非對立法院負責,以修法強制總統到院或答復是創設憲法所無的義務、違反權力分立。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要改變國情報告制度應先修憲或待釋憲3 位

    認為若要調整總統國情報告的方式應循修憲程序,否則依現行憲法辦理;釋憲結果出來前,總統不宜到院或應依修法前的規定進行。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報告範圍不應限於國家安全大政方針1 位

    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把國情報告限於「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比憲法增修條文的用語更窄,限縮了立法院職權,應刪除或修正。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