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問題 07 / 08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重大法案應經專報、公聽會等公開程序,讓社會檢驗各版本內容。
- 審議時應就條文本身逐條討論、就法案論法案。
- 法案是否合憲或議事程序是否有重大爭議,可交由憲法法庭判斷。
- 都表示立法院的運作制度有改革的必要,分歧在於改革的內容與做法。
有討論但各說各話缺乏交集1 位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