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3 日 的發言
訂閱新主張把這個連結加進 RSS 閱讀器(例如 Feedly、Inoreader、NetNewsWire),這個議題有新整理出的主張時,閱讀器就會收到,不必回來查。Atom/RSS下載全部主張一則主張一列的表格:立委、發言當屆的政黨、日期、會議、主張、逐字原句、所屬意見群組,以及公報與影片連結。可以用 Excel、Numbers 或 Google 試算表打開;包含全部屆期。CSV列印這個問題的摘要「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的一頁式摘要,適合印出來或存成 PDF(備課、開會用):每種意見附最近的幾句原句與出處,每位立委最多一句,只依時間選取。列印版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4 / 09
總統是否應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接受詢答?
屆別
現在只看第 10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1,880 則主張、177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總統可以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一點本身沒有爭議;分歧在於是否詢答、如何詢答。
- 國情報告的時間與問答形式可以透過朝野(黨團)協商決定。
- 是否違憲的爭議應交由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判斷。
所有主張(尚未分群)7 位
這個問題還沒有分出意見群組,先依立委列出全部主張。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總統到國會報告事實上是合憲的,賴清德稱到國會報告不合於憲政體制是對憲政體制的錯誤見解
- 認為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時立法委員還是可以問問題,總統雖不用即問即答,但也要有一些回復
- 質疑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違憲的說法,認為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很清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
- 主張總統應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以落實權責相符的憲政體制。
- 質疑蔡總統不願接受邀請,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 主張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五條之一到第十五條之五,立法委員可以請總統做國情報告、立法院有聽取的權限,且發言與否及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應透過黨團協商討論。
- 認為憲法增修條文關於國情報告故意只寫一半、屬善意的缺漏,原因是中央政府體制究竟是總統制還是雙首長制一直沒有解決。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草案與附帶決議
怎麼讀草案與附帶決議
- 條文照錄每一列的那句話是 AI 依條文整理的,展開看原文。
- 提案人與連署人分開列連署是同意這份草案付委,不代表支持每一條。
- 依提案日期排同一個人之後的發言可能和草案不同,兩者都照時間留著。
第十五條之二 立法院得決議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每年得咨請同意報告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