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組織再造方案把原能會併入科技部,降級為核能安全署,將會影響核能安全監管業務。核安管制極為重要,其管制機關應具獨立性,科技部核能安全署的人力和資源能否充分令人擔憂。 原能會主委蔡春鴻曾公開表示,「希望未來改組後能夠讓核能安全署權責相符,讓管制機關維持基本的獨立性,也要給予足夠的人力與資源,這樣台灣的核能安全才有保…

第 8、9、10、11 屆立法委員
林淑芬
民主進步黨・新北市第2選舉區
在各問題的立場軌跡
每個點是一則有原句的主張,顏色是它所屬的意見群組;框起來的字是院會表決。同一段時間的點疊成一欄,點那一欄看原句。
核能政策
- 核安風險無法排除,應停建或不重啟核四1
- 安全、核廢料與疏散有解才能續建或運轉2
- 核四去留應交公投並於事前公開完整資訊1
- 質疑核四公投的設計、時機或必要性2
-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6
國會職權修法
人工智慧基本法
2013 年 1 月 9 日 – 2013 年 3 月 28 日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2013 年 1 月 9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主張透過立法要求政府在2025年前讓核電廠除役
「透過立法程序,要求政府於一定期程內完成在2025年前讓核能電廠除役」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
2013 年 1 月 9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要求原能會絕對不可接受任何延役申請
「也絕對不可以接受任何延役申請許可」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
2013 年 1 月 9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主張核一、核二、核三絕不延役
「第一,核一、核二、核三絕不延役,最快的速度是在107年核一到期,109年核二到期」
核電廠應如期或提前除役,不再延役
2013 年 3 月 2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國防部副部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灣電力公司總經…
質疑核災急救責任醫院多位於疏散範圍內,地震加海嘯時北海岸居民無路可疏散
「你的二級、三級醫院都在疏散範圍內」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
2017 年 1 月 11 日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2017 年 1 月 11 日・院會記名表決
投反對
2017 年電業法第 95 條的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核能發電設備應於 2025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政府應於 2021 年以前清除蘭嶼貯存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土地復原後交還達悟族人,未做到應給予國家賠償。未通過。
表決題目:「本案照時代力量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2017 年 1 月 11 日・院會記名表決
投反對
2017 年電業法第 95 條的國民黨黨團版本:核能發電業應於 2025 年以前停止營運;政府應於 2021 年以前把原住民族地區貯放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清除完畢。未通過。
表決題目:「本條照國民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2017 年 1 月 11 日・院會記名表決
投贊成
2017 年電業法第 95 條的民進黨黨團版本:核能發電設備應於 2025 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政府應訂定計畫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以處理蘭嶼貯放的廢棄物。通過,成為三讀條文。
表決題目:「民進黨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條文」
2025 年 5 月 13 日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2025 年 5 月 13 日・院會記名表決
投反對
核電機組運轉執照期滿後可申請換發、繼續運轉,換發的執照最長 20 年;申請期限改由主管機關訂定(原規定須在期滿前 5 至 15 年提出)。
表決題目:「重付表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全案表決」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批評核管法修法著重放寬延役程序,卻忽略核電廠設備老化等現實
「這個修法著重在放寬延役的程序、鬆動執照換發的門檻,卻刻意忽略了臺灣核電廠設備老舊、老化的現實」
反對以倉促修法或公投推動延役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認為強行延役老舊機組是迎向風險上升的磨損期,恐造成難以承受的災難
「反而強行延役老舊機組,無疑是主動迎向風險上升的磨損區區段,對臺灣社會會造成難以承受的潛在災難」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認為核電廠設備老化、壓力容器脆化等風險難以解決,不應倉促修法讓屆期核電機組延役
「倉促地推動核能電廠的延役修法,無疑是將國人的安危作為政治籌碼,拿核能安全開玩笑」
反對以倉促修法或公投推動延役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認為核電廠延役並不等於繼續安全運作,定期維護難以解決根本性的設備老化問題
「事實上,核電廠延役並不等於繼續安全運作,即使核電機組持續地進行定期維護,仍難以解決根本性的設備老化的問題」
老舊機組鄰近斷層,安全未明不應延役或運轉
2012 年 4 月 25 日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2013 年 1 月 9 日 – 2013 年 4 月 17 日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2013 年 1 月 9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主張核四若在安全上有疑慮就不能運轉
「現在核四如果在安全上有疑慮,也不能夠運轉」
安全、核廢料與疏散有解才能續建或運轉
2013 年 3 月 11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主張核電廠設置地點應由當地居民以公投決定核災風險承受意願
「但是核四該蓋在哪裡,則應該由當地的居民來決定」
核四去留應交公投並於事前公開完整資訊
2013 年 3 月 11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批評將核災斷然處置的責任交給值班經理15分鐘內決定
「把一個攸關國家存亡的重責大任、把核能災害的斷然處置交給值班經理15分鐘!你覺得這樣叫負責嗎?」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
2013 年 3 月 11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認為考量施工品質與數位儀控系統,核四發生核災的風險較高,在地居民應有運轉同意權
「我們有理由相信,核四發生核災的風險同樣較高,在這樣的情況之下,首當其衝的在地居民絕對有核四運轉與否的同意權」
質疑核四公投的設計、時機或必要性
2013 年 3 月 11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批評原能會對核四圍阻體結構破壞未要求打掉重做,只要求施工人員再訓練即結案
「這個結構破壞,沒要求他打掉重做,只要求施工人員訓練後就結案!」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
2013 年 3 月 11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陳委員節如等47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認為原能會無法為核四能否安全運轉及核災發生負責
「原能會對於核四能否安全運轉無法負責,對於核災發生也無法負責」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
2013 年 4 月 17 日・內政委員會會議邀請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永乾、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就「新北市依公民投票法第三…
反對中央以電政屬中央主管事項為由,剝奪地方居民就核電議題進行地方公投的權利
「你們憑什麼剝奪我們為了捍衛自己和子孫生命權而要進行公民投票的權利?」
質疑核四公投的設計、時機或必要性
2014 年 4 月 24 日
是否應興建新的核電機組?
2014 年 4 月 24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濟部次…
批評核四安檢在資訊不公開、不透明的基礎上宣稱安全,要求公布安檢小組名單
「你們所講的核能安全基礎,就是建立在一個資訊不公開、不透明也不讓人民知道的基礎上宣稱安全」
要求查明核四工程、預算與監督缺失
2014 年 4 月 24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濟部次…
認為核四發生複合式災害時所謂斷然處置不可行
「不要再講「斷然處置」這四個字,斷然處置是一件荒謬的事」
核安風險無法排除,應停建或不重啟核四
2014 年 4 月 24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濟部次…
認為政府的核災疏散與救災規劃是紙上談兵,一旦真的發生核災將無法處理
「你們都在紙上談兵,睜眼說瞎話,都說假話,如果真的發生核災,你們沒有辦法處理」
安全、核廢料與疏散有解才能續建或運轉
2025 年 5 月 14 日
已除役核電廠是否可能重啟?
2025 年 5 月 14 日・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主張應將核電廠重啟納入應實施環評的開發行為認定標準
「你應該要把重啟納入到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重啟前應查明事故、公開審查並對外說明
2025 年 5 月 14 日・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主張老舊核電廠要重啟絕對需要進行環評
「老舊核電廠要重啟絕對需要環評」
重啟前應查明事故、公開審查並對外說明
2025 年 5 月 14 日・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認為核電廠執照到期後繼續運轉屬新權利的賦予,而非舊權利的延伸
「這個是新權利的賦予,絕對不是舊權利的延伸」
安全無虞且確有需要時可再運轉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
2012 年 10 月 25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要求除真正管制的預算外,刪除原能會約90%預算,並建議將原能會改制為經濟部原能署或台電原能局
「本席要求原能會的預算,除了真正管制的預算之外,大概有90%的預算要全數刪掉」
政府應加快選址、訂出時程並檢討制度
2012 年 10 月 25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批評台電在缺乏原能會管制下進行蘭嶼核廢料檢整,污染蘭嶼居民環境
「台電幾乎是在沒有原能會管制的狀況下,恣意妄為、胡亂作為、草菅人命」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2 年 10 月 25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批評蘭嶼核廢料檢整未使用規範的取出單元、改以遮蔽物件替代,屬違規違法,並認為原能會嚴重失職
「你們就違規、違法了,還敢說重要的是有沒有輻射外洩,而且原能會是非常嚴重的失職」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2 年 12 月 10 日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
2012 年 12 月 10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要求將存放在核一、核二廠內的高階用過核燃料搬走
「你們必須把核一、核二廠裡面的1萬3,000束搬走,我們只要求這樣子而已。」
選址應公開並經在地同意不得強行設置
2012 年 12 月 10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提案要求在石門、金山及核電廠周遭十公里內進行環境安全影響評估
「我們要求要在石門、金山及核電廠周遭十公里內作成環境安全影響評估」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2 年 12 月 10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認為核後端基金不足,核一、核二實際上不可能立刻除役
「所以事實上不可能立刻除役,而一定是慢慢除役」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2 年 12 月 10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繼續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主張成立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輻射公害調查審議小組
「我們希望能夠成立一個由公正的第三方所組成的「輻射公害調查審議小組」」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4 年 5 月 5 日 – 2014 年 5 月 21 日
核廢料最終處置應如何處理?
2014 年 5 月 5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主張減容中心處理含α射線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必須以密閉負壓方式處理
「因為α射線不容易被偵測到,而且代謝不易,所以必須要以密閉負壓的方式來處理」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4 年 5 月 5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批評核研所興建減容中心、原能會再負責檢查,是球員兼裁判的體制,使原子能安全無法確保
「國家的原子能安全就在你們這種球員裁判一家親的狀況下被搓掉了」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4 年 5 月 8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認為承包廠商須具備設計經驗與貯存實績是乾式貯存場最重要的安全資格標準,質疑台電委託核研所時是否有此要求
「這是安全最為重要的廠商投標資格標準。你們有沒有這樣要求?」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4 年 5 月 8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批評核研所既承作乾式貯存場又支援原能會檢查,球員兼裁判,使乾式貯存場無法令人相信
「核研所是球員又支援原能會當裁判,部長你要我們怎麼相信?這樣的乾式貯存場還能相信嗎?」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4 年 5 月 8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
表示對核電非常不放心,認為台電過去作為無法取信於人民
「我們對核電非常不放心,就台電過去所有作為,的確無法取信於人民」
最終處置未解決前不宜繼續使用核電
2014 年 5 月 21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批評核一廠乾式貯存以壓水式技術施作於沸水式燃料,讓臺灣被當白老鼠
「臺灣被人家當白老鼠實驗」
應嚴格監督貯存安全與後端基金
2012 年 3 月 14 日 – 2012 年 10 月 4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12 年 3 月 14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呼籲原能會和核研所所有成員立即退出核能學會,以維持監督者與業者的分際
「我呼籲你,原能會和核研所所有的成員立即退出核能學會」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3 月 14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認為核災的共犯來自安全監督不落實以及政府長期偏袒核能、核電
「這個共犯(核災的加害者)來自於安全監督的不落實,以及政府長期偏袒核能、核電」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4 月 19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4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
認為台灣人民承受的核災風險比福島更高
「台灣人民的風險性比福島電廠還更高」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2 年 4 月 19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4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
認為核能產業的風險代價是國家買單不起的
「今天在談的是一件我們買單不起的核能產業」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2 年 4 月 19 日・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案
擔憂原能會降級為核能安全署將影響核能安全監管
「行政院組織再造方案把原能會併入科技部,降級為核能安全署,將會影響核能安全監管業務。」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4 月 19 日・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案
主張核安管制機關應具獨立性
「核安管制極為重要,其管制機關應具獨立性」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4 月 19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核子損害賠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4人擬具「核子損害賠償法…
認為原能會將緊急應變區由5公里擴大到8公里只是敷衍
「緊急應變區從5公里擴大到8公里只是在敷衍了事」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10 月 4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批評原能會核研所拿台電經費,與台電一起為核能產業護航
「原能會核研所拿台電的錢,就是跟台電一起在為核能產業護航」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10 月 4 日・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認為在台電施作、原能會監督下的核電廠安全令人堪憂
「在在都顯示在台電施作、原能會監督下的核能電廠的安全令人堪憂」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12 月 6 日 – 2013 年 4 月 8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12 年 12 月 6 日・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科技部組…
認為核能安全管制最好列為行政院之下的二級獨立機關
「最好是按照蔣委員乃辛等人所提的版本,也就是將其列為行政院之下的二級機關獨立出去,這是最好的方式」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12 月 6 日・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科技部組…
認為核研所同時做產業與安全管制檢查是球員兼裁判
「副主委剛才的說法證明核研所是球員兼裁判」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2 年 12 月 6 日・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一、繼續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科技部組…
主張核能的發展研究與安全管制一定要切割
「現在核能不管放到哪裡,我還是主張它的發展研究和安全管制一定要切割」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3 年 3 月 27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批評政府在人民反核的情況下仍堅持擁核、興建核電廠
「人民明明就反核,你們就非得擁核、非蓋核電廠不可!」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3 年 3 月 27 日・教育及文化、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繼續審查民進黨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案
擔憂地震若發生在台北,核一、核二、核四的耐震係數不足以應付
「以核一、核二、核四0.3G、0.4G的係數來看,那還得了?」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3 年 3 月 2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國防部副部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灣電力公司總經…
認為原能會與衛生署對爐心熔毀核子事故應變的規劃把核災想像成靜態情境,態度輕忽
「我覺得你們對核災的想像是非常輕忽的」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3 年 3 月 2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衛生署邱署長文達、國防部副部長、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台灣電力公司總經…
認為核災是動態過程,若核電廠爐心熔毀而需要大量緊急應變,必然是複合式災難
「如果假設核電廠爐心熔毀,需要大量緊急應變時,一定是個複合式災難」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3 年 4 月 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低碳家園」與「非核家園」雙贏策略】公聽會
主張以用電需求零成長或能源總量管制制定能源政策,而非以增加電力開發因應
「甚至是以用電需求零成長或能源使用量的總量管制概念來制定能源政策」
應如期落實非核家園,以再生能源與節能替代
2013 年 4 月 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低碳家園」與「非核家園」雙贏策略】公聽會
認為核能發電並非溫室氣體零排放
「核能發電並非溫室氣體零排放,甚至較再生能源高出數倍」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3 年 4 月 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低碳家園」與「非核家園」雙贏策略】公聽會
主張政府公開減碳政策與成效,避免民眾誤以為沒有核能就沒有低碳
「而不是隱瞞這些資訊,造成民眾誤以為沒有核能就沒有低碳的錯覺」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3 年 4 月 8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低碳家園」與「非核家園」雙贏策略】公聽會
認為發展核電會抑制再生能源與新能源產業成長,不利能源自主與經濟發展
「發展核電會抑制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產業等的成長,反而不利於台灣的能源自主和經濟發展」
應如期落實非核家園,以再生能源與節能替代
2014 年 4 月 24 日 – 2014 年 5 月 5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14 年 4 月 24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邀請衛生福利部邱部長文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濟部次…
認為只要有核電就沒有安全
「只要有核電就沒有安全」
核災風險與核廢成本過高,不應使用核能
2014 年 5 月 5 日・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魏署長國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台灣電力股份有限…
批評台電以二、三十年前的舊研究回應核一、核二周邊居民健康評估的要求,並質疑這些研究的方法
「結果我發現他們的研究方法都相當荒謬可笑」
無論核電去留,都須確保核安、核廢處置與監管獨立
2019 年 5 月 6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23 年 4 月 24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24 年 3 月 21 日
核能在能源組合中應扮演什麼角色?
2024 年 6 月 5 日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2025 年 7 月 7 日
對「藐視國會」應否處罰?如何處罰?
2014 年 5 月 21 日
官員答詢應有哪些規範(例如禁止反質詢)?
2014 年 5 月 21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認為質詢時應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委員還沒講完不應搶話干擾,更不應反問、反質詢委員
「委員還沒講完,部長就搶著干擾委員的問題,更過分的是還反問、反質詢委員」
官員應據實答詢且不得反質詢
2014 年 5 月 21 日・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經濟部主管: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質詢的秩序要被檢討,應該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
「我覺得這個質詢的秩序要被檢討,應該是等委員問完,官員再回答。」
官員應據實答詢且不得反質詢
2024 年 5 月 21 日 – 2024 年 5 月 28 日
這次修法的審議程序是否充分?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批評此次程序沒收審查、討論與記名表決,認為這不是國會改革
「改革,改革成黑箱表決,這不是國會改革!」
整體未經充分討論、欠缺程序正義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批評委員會排除民進黨版本的討論,遇到不同意見拒絕討論而直接保留送院會
「委員會排除了民進黨版本的討論,遇到不同的意見拒絕討論,直接保留送院會」
委員會未逐條實質審查即送院會
2024 年 5 月 21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4次會議
批評院會未清點人數即認定贊成人數過半
「你還沒有清點人數,你怎麼知道贊成的人數有過半呢?」
舉手表決與計票方式有程序瑕疵
2024 年 5 月 28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批評國民黨在三讀時修改二讀條文內容
「剛剛國民黨在三讀的時候,還偷改二讀的條文內容,視法制如無物」
條文未事前公開且三讀更動內容
2024 年 5 月 28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擔心未來立法院會以同樣方式沒收討論與審查,只剩形式表決
「一路黑箱到底,沒收討論、沒收審查,只有淪於形式的表決」
整體未經充分討論、欠缺程序正義
2024 年 5 月 28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主張法案退回重審,認為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
「退回重審!沒有討論,沒有民主!」
整體未經充分討論、欠缺程序正義
2024 年 5 月 28 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
批評以不修憲、不討論的方式直接擴權,會破壞憲政體制。
「不修憲、不討論,直接擴權,直接破壞憲政體制和架構」
修法內容擴張立法權或有違憲疑慮
2025 年 12 月 19 日
人工智慧應採取什麼立法方式與時程(基本法、專法或既有法規)?
2025 年 12 月 19 日・院會記名表決
投反對
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第二條 國民黨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人工智慧生成的內容(含深度偽造)應如何標示或規範?
2025 年 5 月 15 日
人工智慧對勞動權益與就業的影響應如何因應?
2025 年 5 月 15 日・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主張企業在使用AI進行招募、勞動管理等並蒐集大量數據時,每一個被蒐集資訊的人都應有知情權、同意權,須告知並取得每個人同意
「每一個被蒐集資訊的人當然要有知情權、要有同意權,要告知而且取得每個人同意」
職場AI應用須有規範、透明與知情同意
2025 年 5 月 15 日・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疑職場AI使用僅訂定指引而無法律上的處分、罰則是否足夠,認為沒有罰則的指引只有道德上的規勸、形同虛設,並詢問法律配套為何
「沒有罰則等於有指引也沒用,指引只有道德上的規勸,沒有處罰的罰則等於形同虛設」
職場AI應用須有規範、透明與知情同意
2023 年 10 月 5 日
政府機關使用人工智慧應有哪些規範?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認為訂定參考指引應開公聽會廣邀相關利害關係人與學界並參考最新國際規範,務必降低風險、清楚說明風險,才可以讓系統上路。
「我們還認為你要訂參考指引也要開公聽會,廣邀相關的利害人與會及學界等等,並參考最新的國際規範,務必一定要降低風險、清楚說明風險,才可以讓這套系統上路。」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不反對、甚至支持人工智慧,司法院也可以發展人工智慧,但前提是要可課責、要負責任、要確保被告的權益。
「我不反對人工智慧,我們非常支持人工智慧,司法院也可以發展,但是要發展人工智慧的前提是要可課責、要負責任、要確保被告的權益。」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疑法官參考AI草稿到什麼程度、判決書哪些地方參考AI、哪些由法官自行撰寫,是否應在判決書上註記,並提出當事人是否應有知的權利。
「但法官參考到什麼程度、他的判決書哪個地方是參考AI、哪個地方是法官自己撰寫?心證自己寫或是依據參考去寫,要不要註記?上面要不要註記?」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管理運用這套系統應該要有系統化、法制面的指引,沒有立法至少也要有指引,且認為應該要立法來規範。
「管理這套系統、運用這套系統應該要有系統化、要有法制面的指引,沒有立法,至少也要指引吧!雖然我們覺得應該是要立法來規範」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AI裁判系統需要透明、可課責,要讓民眾知道是否使用了不當資料或不合適設定,並要有獨立查核機制、事後檢核與評估程序。
「AI的裁判系統需要透明,要透明!要讓民眾知道這個系統是否使用了不當的資料或不合適的設定,而且需要可課責性,系統的使用需要達到設定的目標,要有助於司法和一般人民的權利,而且要有獨立的查核機制和事後的檢核,還有評估的程序等等。」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2023 年 10 月 5 日・第10屆第8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
使用生成AI的參考指引是上游、最上端,應先訂明如何使用、如何參考、原則、應注意事項與課責方式,不能先試辦再訂,否則是「倒頭生」。
「指引絕對是上游、最上端啊!你要怎麼使用、你要怎麼參考、原則要訂什麼、應注意什麼、課責的方式是什麼,你的這個部分沒討論清楚,你要叫法院試辦,然後你說這是後端,先試辦完再來訂,這樣是「倒頭生」啊!」
司法與審計AI須先訂指引並可課責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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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有沒有看過這本「核電員工最後遺言」? 這本書談到臺灣的部分很多,我們並不是說原能會都要知道「核電員工最後遺言」,但是這裡面談到臺灣的部分很多,事涉貴會業務範籌非常多,可是你不知道。 但是你的同仁還沒有跟你講這裡面的問題。 我為什麼講這件事情?因為你是負責核能安全監督的,福島的經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