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3 日 的發言

問題 07 / 09

這次修法整體上是否合憲、對權力分立有什麼影響?

屆別

現在只看第 11 屆。首頁與議題列表上的數字是全部屆期合計:1,110 則主張、98 位立委。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多方都表示國會需要改革,分歧在於這次修法內容與方式。
  • 都認為法案是否違憲可由大法官(憲法法庭)作出判斷。

10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修法違憲並破壞權力分立14 位

    認為這次修法違憲、違法且窒礙難行,讓立法院凌駕行政、司法、監察等機關,破壞憲政體制與權力分立,並可能侵害公務員、企業與人民的權利及隱私。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通過的法案讓立法院凌駕其他憲政機關,破壞憲政體制與權力分立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4 年 7 月 11 日・第 11 屆
    2. 認為此次修法使立法院獨大,侵犯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的權力民主進步黨李坤城・2024 年 6 月 20 日・第 11 屆
    3. 認為這次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民主進步黨郭國文・2024 年 6 月 20 日・第 11 屆

    全部 14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修法缺少立法委員自律與利益迴避規範5 位

    批評修法只約束行政部門,沒有規範立委自律與利益迴避,認為立委應以身作則,否則給予大權力會很危險,並主張納入國會自律草案一併討論。

    全部 5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認為修法過度擴大立法院權限6 位

    認為這次修法過度擴大立法院的權限,未經充分討論與協商,選民也沒有授權;其中有意見主張退回重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並非實質改革,而是擴張國會權力。民主進步黨林楚茵・2024 年 5 月 30 日・第 11 屆
    2. 認為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法案實為國會擴權,主張退回重審民主進步黨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3. 認為此次所謂的國會改革法案實際上是在擴權,且未經充分討論與協商民主進步黨何欣純・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全部 6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贊成調整國會職權,但反對這次的修法內容5 位

    表示支持或不反對調整國會制度,但認為立法院職權不能無限擴張而侵害人民權益,應權責相符,並應採取更符合憲法的立法方式,在爭議大時多溝通。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國會改革應是權責相符,而非國會議員權限的無限擴張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4 年 5 月 31 日・第 11 屆
    2. 認為國會職權不能無限擴張而侵害人民權益民主進步黨陳秀寳・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3. 表示支持國會改革,但反對其所稱國民黨「挾著國會改革假擴權」民主進步黨陳素月・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全部 5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修法強化監督透明並符合權力分立14 位

    認為修法是恢復與強化立法院監督權、讓政府更透明並查弊防貪,符合三權分立、不會凌駕行政權,也不會被用來對抗人民。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超思蛋事件拖延多時,使國會改革更具正當性中國國民黨鄭正鈐・2024 年 6 月 27 日・第 11 屆
    2. 表示堅定支持此次修法,以讓弊案現形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4 年 6 月 21 日・第 11 屆
    3. 認為這次修法是讓立法權的監督更完整,不是要凌駕行政權中國國民黨王育敏・2024 年 6 月 20 日・第 11 屆

    全部 14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涉及憲政架構應修憲而非以修法處理2 位

    認為修法不能凌駕憲法,若要改變權力配置應走修憲程序;不修憲、不經討論就直接擴大立法院權力,會破壞憲政體制。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要修憲就修憲,不能用修法凌駕修憲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4 年 5 月 29 日・第 11 屆
    2. 批評以不修憲、不討論的方式直接擴權,會破壞憲政體制。民主進步黨林淑芬・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支持以覆議或聲請釋憲處理爭議2 位

    認為聲請釋憲是憲法賦予的救濟手段,不等於挑戰立法院;支持行政院提覆議,若覆議不成則由大法官作最後說明,因部分條文侵害人民權利已違憲。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違憲與否應由憲法法庭判斷,不應先稱違憲2 位

    認為法案是否違憲不是行政院長或立委說了算,解釋權在憲法法庭,不應以「違憲亂政」形容立法院的法案。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憲法解釋權在憲法法庭,不應以「違憲亂政」形容立法院所提的法案台灣民眾黨黃珊珊・2024 年 6 月 20 日・第 11 屆
    2. 認為法案是否違憲不是行政院長或立委說了算,而是由大法官決定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4 年 5 月 31 日・第 11 屆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質疑表決後聲請釋憲及由大法官限制立法權1 位

    不能理解表決失利後聲請釋憲的做法,並質疑由不具民意基礎的大法官限制立法權。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表示不能理解民進黨在表決後要聲請釋憲中國國民黨王鴻薇・2024 年 5 月 28 日・第 11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0. 修法缺乏急迫性且造成社會撕裂1 位

    認為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沒有那麼強的急迫性,通過後對臺灣內部造成很大撕裂。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沒有那麼強的急迫性,通過後造成內部撕裂民主進步黨賴瑞隆・2024 年 6 月 7 日・第 11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