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國會職權修法
2024 年起《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職權相關修法的討論,包括調查權、聽證、藐視國會、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質詢規範,以及憲法法庭判決後的處理。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3 日 的發言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7 / 09
這次修法整體上是否合憲、對權力分立有什麼影響?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多方都表示國會需要改革,分歧在於這次修法內容與方式。
- 都認為法案是否違憲可由大法官(憲法法庭)作出判斷。
10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修法違憲並破壞權力分立14 位
認為這次修法違憲、違法且窒礙難行,讓立法院凌駕行政、司法、監察等機關,破壞憲政體制與權力分立,並可能侵害公務員、企業與人民的權利及隱私。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通過的法案讓立法院凌駕其他憲政機關,破壞憲政體制與權力分立
- 認為此次修法使立法院獨大,侵犯行政院、司法院、監察院的權力
- 認為這次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違憲
- 認為5月28日通過的相關法案違憲、違法且窒礙難行
- 批評國會職權修法以黑箱濫權手段通過,認為權力因此集中於立法院
- 認為這次立法是其在國會二十幾年來見過最粗糙、不講法律原理的立法
- 認為修法傷害民主憲政權力分立的基本原則
- 認為法案侵害行政權、司法權與人民的隱私權
- 質疑此次國會職權修法使立法院形同對人民進行審判的機關。
- 認為這次法案稱為改革實為擴權,會殘害全國公務員與一般民眾,表示反對
- 質疑此次國會職權修法通過的條文有許多錯誤及違憲之處
- 認為法案內容違反權力分立與人權保障原則,並批評修法過程未經充分討論
- 認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違憲且有錯誤
- 認為若照國民黨、民眾黨版本通過,將侵害企業隱私、迫害政府官員並侵害人民自由
修法缺少立法委員自律與利益迴避規範5 位
批評修法只約束行政部門,沒有規範立委自律與利益迴避,認為立委應以身作則,否則給予大權力會很危險,並主張納入國會自律草案一併討論。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認為修法過度擴大立法院權限6 位
認為這次修法過度擴大立法院的權限,未經充分討論與協商,選民也沒有授權;其中有意見主張退回重審。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贊成調整國會職權,但反對這次的修法內容5 位
表示支持或不反對調整國會制度,但認為立法院職權不能無限擴張而侵害人民權益,應權責相符,並應採取更符合憲法的立法方式,在爭議大時多溝通。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修法強化監督透明並符合權力分立14 位
認為修法是恢復與強化立法院監督權、讓政府更透明並查弊防貪,符合三權分立、不會凌駕行政權,也不會被用來對抗人民。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 認為超思蛋事件拖延多時,使國會改革更具正當性
- 表示堅定支持此次修法,以讓弊案現形
- 認為這次修法是讓立法權的監督更完整,不是要凌駕行政權
- 認為國會改革五個法案是要讓政府更透明,讓官員說實話、提出真正資料供全民檢視
- 認為這次法案符合三權分立原則,能強化監督制衡
- 認為國會職權修法不應被妖魔化,也絕對不會被用來對抗人民
- 認為國會改革法案經過四天四夜與二讀會的討論,已達成讓陽光照進國會的目標
- 認為今天通過的不是擴權法案,而是更加透明、強化監督
- 認為此案三讀通過能為立法院增加一份監督的力量
- 認為國會議員應發揮監督制衡力量,不能護航行政機關、成為行政院的立法局
- 認為這次國會改革方案能讓弊案真相被查清楚
- 認為這次修法不是擴權而是還權於民
- 主張一定要完成國會改革。
- 認為國民黨的國會改革法案旨在捍衛立法院的質詢權力,並強化立法院的核心職權
涉及憲政架構應修憲而非以修法處理2 位
認為修法不能凌駕憲法,若要改變權力配置應走修憲程序;不修憲、不經討論就直接擴大立法院權力,會破壞憲政體制。
支持以覆議或聲請釋憲處理爭議2 位
認為聲請釋憲是憲法賦予的救濟手段,不等於挑戰立法院;支持行政院提覆議,若覆議不成則由大法官作最後說明,因部分條文侵害人民權利已違憲。
違憲與否應由憲法法庭判斷,不應先稱違憲2 位
認為法案是否違憲不是行政院長或立委說了算,解釋權在憲法法庭,不應以「違憲亂政」形容立法院的法案。
質疑表決後聲請釋憲及由大法官限制立法權1 位
修法缺乏急迫性且造成社會撕裂1 位
這次修法的院會表決採舉手表決,公報沒有個別委員的投票紀錄,因此這裡只呈現發言。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