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核能政策
與核能發電、核電廠延役、重啟、新建及核廢料處置相關的政策討論。
問題 01 / 05
現有核電廠是否應延役?
不同意見之間的共同點
- 無論支持或質疑延役,都以核能安全為前提:沒有通過安全檢查就不應延役或運轉,核安不能妥協。
- 核電廠能否延役的安全判斷應回歸主管機關的專業與科學審查,不應由立法或政治決定取代。
- 核電廠延役、除役與安全缺失的相關資訊與作業流程應公開透明,供社會檢視。
要求加強核電廠營運監督與資訊公開1 位
未就是否延役表態,而是要求主管機關監督台電落實事故通報、人員訓練與人才留用,公開或解密核電廠事故調查與設備移動等資訊,並讓台電參與電廠周邊涉及安全與疏散的開發計畫。
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推動延役者應自行負起修法與政治責任1 位
院會表決
全案表決:整部修正草案是否通過。再修正動議:提出另一個修正版本。復議:要求重新討論已通過的決議。表決題目照錄公報,是付表決的問題、不是結果,結果看票數。
重付表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全案表決贊成 60・反對 51
重付表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 國民黨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贊成 61・反對 50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