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人工智慧基本法
與《人工智慧基本法》立法及人工智慧治理相關的討論,包括主管機關、風險分級與管理、個人資料與著作權、勞動權益、生成內容的標示,以及產業發展與政府機關的使用規範。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29 日 的發言
訂閱新主張把這個連結加進 RSS 閱讀器(例如 Feedly、Inoreader、NetNewsWire),這個議題有新整理出的主張時,閱讀器就會收到,不必回來查。Atom/RSS下載全部主張一則主張一列的表格:立委、發言當屆的政黨、日期、會議、主張、逐字原句、所屬意見群組,以及公報與影片連結。可以用 Excel、Numbers 或 Google 試算表打開;包含全部屆期。CSV列印這個問題的摘要「訓練與使用人工智慧時,個人資料與著作權應如何保護?」的一頁式摘要,適合印出來或存成 PDF(備課、開會用):每種意見附最近的幾句原句與出處,每位立委最多一句,只依時間選取。列印版
資料以 CC BY 4.0 釋出,使用時請標示 Acta.tw、立法院與 OpenFun。
問題 04 / 08
訓練與使用人工智慧時,個人資料與著作權應如何保護?
屆別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資料運用應同時兼顧開放使用與權利(著作權、個資、隱私)保護。
- 法規應盡快跟上AI發展,避免規範不明造成衝擊。
7 種意見看法不同的地方,點開看是誰說的
開放公部門與文化資料供本土AI訓練1 位
這組主張希望文化部、原民會等機關的藏品、補助成果與知識系統開放給TAIDE等模型訓練,其中部分主張附帶取得授權、保護傳統智慧創作或「一定限度」等條件。他們也提議建立國家級訓練資料庫,讓AI更認識臺灣。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