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

轉型正義與政黨財產

與威權統治時期的轉型正義及政黨財產處理相關的討論,包括《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與黨產會、附隨組織的認定與財產處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與促轉會、中正紀念堂與威權象徵、不義遺址、政治檔案的開放,以及政治受難者的權利回復、賠償與真相調查。

收錄到 2026 年 7 月 1 日 的發言

問題 04 / 06

中正紀念堂、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應如何處理?

共同點持不同意見的立委都提到的

  • 處理中正紀念堂與威權象徵時,都希望充分溝通、避免造成社會衝突與對立。
  • 轉型正義與遺址保存的討論不應忽略日治時期的不義與殖民遺緒。

19 種意見點開一種意見,看最近的主張與是誰說的

  1. 中正紀念堂應轉型並去除其威權紀念意涵37 位

    這群主張認為中正紀念堂是威權象徵,應往歷史記憶與民主教育方向轉型、去個人化,並修正組織法、調整展示與課程。他們要求文化部提出明確時程與規劃,也有人提醒轉型時應避免社會衝突。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主張如果短期內無法完成中正紀念堂轉型法制作業,至少應先關閉中正紀念堂堂體大門以截斷威權崇拜軸線,直到提出更好的轉型方案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6 年 5 月 12 日・第 11 屆
    2. 肯定行政院裁示中正紀念堂往歷史記憶保存與民主教育推廣的方向轉型、原則上同意轉型為民主教育園區,認為這是其持續質詢關心的方向。民主進步黨張雅琳・2026 年 3 月 24 日・第 11 屆
    3. 認為臺灣民主紀念園區與臺北市定文化景觀的指定理由,共同肯認中正紀念堂是承載民主記憶、從威權走到民主的過程,此為超越藍綠的共識民主進步黨范雲・2024 年 7 月 3 日・第 11 屆

    全部 37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 人權博物館應健全組織、展示與人力23 位

    這群主張支持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通過組織法並增加預算,同時要求改善人力配置、導覽培訓、口述歷史蒐集、校園巡迴展與園區環境,並讓展示更具系統性與研究深度。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將人權教育推廣活動的經費回復到2021年當年的水準民主進步黨張雅琳・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2. 要求國教署善用國家人權館已備妥的整套校園巡迴布展,擴大深入全國國中小及高中校園民主進步黨吳思瑤・2022 年 12 月 1 日・第 10 屆
    3. 質疑國家人權博物館以粗暴的內部行政程序決定暫不出版景美園區白色恐怖專書,認為在民主國家不同的歷史觀點應可辯論,不能讓兼具人權館行政人員身分的學者意見形成行政獨大,否則是走回頭路,要求文化部長好好處理並對外界交代民主進步黨張廖萬堅・2022 年 11 月 8 日・第 10 屆

    全部 2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3. 不義遺址應保存活化並建立法源與機制31 位

    這群主張要求積極保存與活化不義遺址,具體包括制定專法或調整文資法、擴大定義、保障潛在遺址與私有遺址、增加補助與導覽、改善區域分布不均,並由常設機關延續相關工作。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中央部會帶頭示範不義遺址的保存活化,先設置告示牌,才能輔導地方政府民主進步黨吳沛憶・2026 年 5 月 12 日・第 11 屆
    2. 主張應與交通部觀光署更緊密合作,將不義遺址串聯成類似人權旅遊的廊道,並從學校開始推廣民主進步黨郭昱晴・2026 年 3 月 20 日・第 11 屆
    3. 要求針對新店戒治所與泰源監獄研議一套不義遺址參觀機制,認為這種參觀跟一般參觀監所有不一樣的意義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6 年 3 月 18 日・第 11 屆

    全部 3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4. 各地威權象徵應加速清除並由機關落實27 位

    這群主張要求中央與各機關積極清除路名、校園銅像等威權象徵,並訂定時程、公開進度、提高補助。他們認為促轉條例已是法律依據,教育部與內政部應主動推動,不應只以校園自主或被動補助為由。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將中正路改名是徹底落實轉型正義的工作民主進步黨張雅琳・2025 年 5 月 23 日・第 11 屆
    2. 主張清除威權象徵不一定要移除蔣公銅像,可以透過設置說明牌客觀說明歷史等方式達成空間解嚴與意義解嚴。民主進步黨黃捷・2024 年 11 月 13 日・第 11 屆
    3. 主張拆除校園威權銅像就是讓威權離開校園,並在過程中教育在校所有人知道轉型正義的目的。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3 年 3 月 23 日・第 10 屆

    全部 27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5. 撤離中正紀念堂三軍儀隊並檢討陵寢衛兵11 位

    這群主張認為軍隊應效忠國家而非個人,三軍儀隊在銅像前守衛延續個人崇拜,應儘速撤離或改為觀光表演,並檢討兩蔣陵寢的禮兵配置與「陵寢」名稱。另有主張質疑將儀隊移至廣場後,在高溫下執勤的安全問題。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國防部應積極處理兩蔣陵寢問題,否則轉型正義永遠無法執行。民主進步黨邱志偉・2025 年 4 月 16 日・第 11 屆
    2. 質疑文化部既然是主管機關,且已規劃三軍儀隊撤離中正紀念堂堂體,為何仍須將規劃送交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同意。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4 年 7 月 3 日・第 11 屆
    3. 質疑將三軍儀隊從中正紀念堂內移至廣場的做法,認為儀隊曾有昏倒紀錄,在高溫下執勤是嚴重的問題。中國國民黨柯志恩・2024 年 7 月 3 日・第 11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6. 威權象徵處置的法律權限不明,應釐清或法制化8 位

    這群主張指出促轉會實質上沒有處置威權象徵的權限,促轉條例與文資法也可能互相競合,中正紀念堂轉型還需要多個機關同意。因此要求釐清權責,或把處理方式法制化。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文化部與文資局必須就全國54處法定文化資產中存在威權象徵與紀念空間、造成一邊崇仰威權一邊反思威權錯亂狀態的問題給出解方。民主進步黨林宜瑾・2022 年 10 月 24 日・第 10 屆
    2. 質疑中正紀念堂的轉型在現行分工下需要內政部和文化部兩個機關點頭才能定案中國國民黨游毓蘭・2022 年 3 月 23 日・第 10 屆
    3. 要求促轉會在總結報告中具體建議銅像部分如何處理,包括要求移動但對方不配合時是否有罰則或其他作法民主進步黨羅致政・2021 年 11 月 17 日・第 10 屆

    全部 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7. 保存遺址與設館目的在還原真相與教育13 位

    這群主張認為保存不義遺址、成立人權博物館或更改名稱,目的在認識並還原歷史真相、進行教育,讓不義不再發生,而不只是為了觀光或改名本身。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維護保存不義遺址最重要的目的是誠實面對歷史,使臺灣成為真正健康的國家民主進步黨郭昱晴・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2. 認為不義遺址的人權教育工作需要正確的認知,不能只是為了好玩、網美打卡或變成市政府的KPI民主進步黨陳培瑜・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3. 認為「不義遺址」用語不會產生負面效果,國家對歷史事件的不義與不法必須正確指認以提醒持續反思過去錯誤,應讓大家知道臺灣過去發生過這些事民主進步黨黃捷・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全部 1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8. 威權象徵處置應先溝通凝聚共識並考量成本39 位

    這群主張認為處理路名、銅像與中正紀念堂時,應充分溝通、廣納多元意見、尊重地方民意,並評估影響與成本。部分主張直接反對全臺中正路改名,或認為經費應優先用於其他用途。他們也認為轉型正義不只是拆除,透過公開對話了解歷史同樣重要;部分主張肯定審議民主,或要求公開轉型方案。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認為現在住在中正路上的民眾不會認同威權主義,質疑中正路改名的必要性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5 年 6 月 6 日・第 11 屆
    2. 質疑內政部推動中正路改名未先了解如何完善,已引起人民生活及地方政府混亂中國國民黨徐欣瑩・2025 年 6 月 4 日・第 11 屆
    3. 質疑中央未明確公告哪些地名、標誌屬於威權象徵與建議改名的名單,導致地方無從評估,甚至被質疑是選擇性推動中國國民黨張智倫・2025 年 6 月 4 日・第 11 屆

    全部 39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9. 威權象徵處理應標準一致、不應選擇性11 位

    這群主張質疑目前處理威權象徵的方式有雙重標準:只處理戰後時期而忽略日治殖民遺緒、避開總統府,或排除臺獨相關銅像。他們主張標準應一體適用、避免選擇性呈現歷史。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去除威權象徵只挑路名更名、卻不處理最大的威權象徵總統府,是柿子挑軟的吃、欺負民眾中國國民黨許宇甄・2025 年 6 月 4 日・第 11 屆
    2. 主張人權博物館的展示應避免選擇性呈現歷史,讓轉型正義促進歷史正義與族群和解。中國國民黨林倩綺・2024 年 10 月 15 日・第 11 屆
    3. 主張並非反對拆除蔣公銅像,只是要求用同一個標準,有關歷史的解釋應由大家一起來解釋中國國民黨吳斯懷・2021 年 11 月 15 日・第 10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0. 不義遺址與人權保存範圍應擴及日治等時期13 位

    這群主張認為不義遺址與人權保存不應只限於戰後威權統治時期,應納入清代、日治時期、慰安婦、原住民抗日等其他時期的人權事件,並指出促轉條例不是不義遺址立法的母法。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國家人權博物館展示偏重白色恐怖時期,不符合組織法第三條規定,要求文化部勿以行政命令推動此類內容,並提醒不義遺址的定義也有相同問題。中國國民黨林倩綺・2024 年 11 月 21 日・第 11 屆
    2. 反對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僅以民國34年8月15日之後的特定時段界定不公不義,認為不公不義是放諸四海的普世價值而不應限定時間,應一併檢討1895年乙未戰爭、日本殖民時期等更早歷史,並以總統府是否也算不義遺址為例質疑時間切分的合理性中國國民黨柯志恩・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3. 主張慰安婦等民國38年以前的不義與人權事件也應正視,並納入不義遺址的推動、討論與保存,讓臺灣2,350萬人都記得這段歷史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全部 1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1. 新台幣非威權象徵,不應為轉型正義改版8 位

    這群主張認為依促轉條例第五條,新台幣不屬於公共場所的威權象徵,且改版耗費鉅資、不是當前優先事項,因此反對或質疑改版。也有主張指出改版屬央行權責,須先向財委會報告,或對留與不留持中立立場。

    全部 8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2. 質疑不義遺址與人權館立法的定義與針對性11 位

    這群主張質疑「不義」屬價值判斷,認為相關立法針對特定時期、具政治清算意味,主張應使用中性名詞,或等促轉條例通過後再審。他們也擔心私有產權受損、預算遭分配濫用,以及立專法會重演衝突。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將私人財產冠以不義遺址對產權人的影響中國國民黨林倩綺・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2. 質疑不義遺址相關調查均由同一家公司以限制性招標承接、累計金額達2,365萬元,質疑為何非此家不可,要求說明理由並提出完整書面報告中國國民黨柯志恩・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3. 認為不義遺址個案資料公開在國家人權博物館網站,其中涉及私人產權者會影響隱私權與所有權人權益。中國國民黨萬美玲・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全部 1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3. 反對移除蔣中正銅像與相關更名,主張保留或功過並陳26 位

    這群主張反對拆除蔣中正銅像、更改校名與路名,認為應功過並陳,並尊重榮民情感與多元史觀。他們質疑相關作為帶有政治鬥爭性質、會造成社會對立,要求相關機關堅持不移除,並反對以不可回復的方式處置。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內政部推動中正路改名是政治意識形態作祟、操弄政治意識形態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5 年 6 月 6 日・第 11 屆
    2. 反對以轉型正義、威權為由將經國路改名,認為此舉抹殺蔣經國對臺灣的十大建設、台積電、開放報禁黨禁與解除戒嚴等貢獻中國國民黨許宇甄・2025 年 6 月 4 日・第 11 屆
    3. 認為「中正」二字與轉型正義無關,文字跟名字無罪。中國國民黨柯志恩・2025 年 4 月 14 日・第 11 屆

    全部 26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4. 貨幣應改版移除蔣介石肖像4 位

    這群主張要求央行依促轉會決議,改版硬幣與紙鈔,移除蔣介石肖像。具體做法包括逐年汰換、發行紀念幣,或在考量預算與防偽條件下設計新版。

    全部 4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5. 威權象徵可透過教育轉化,不一定拆除3 位

    這群主張認為處理威權象徵可以採取彈性做法,例如設置說明告示牌、舉辦人權教室與民主講座,或由促轉會提供教案示範,讓校園與威權遺址成為轉型正義與民主教育的場域。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6. 建物處理不應賦予過多意識形態意義3 位

    這群主張認為中正紀念堂、陵寢等建物不應賦予太多意識形態意義,應以歷史建物的角度專業處理,例如進行必要的修繕。

    全部 3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7. 威權統治時期界定應納入金馬戒嚴期間2 位

    這群主張認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把威權統治時期的終點定在1991年4月30日過於保守。金門、馬祖等地到1991年11月才解除戒嚴,因此應把這段期間明訂納入,以免忽視當地的歷史。

    全部 2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8. 質疑設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必要性1 位

    這群主張質疑,既然已有二二八補償金、多座紀念館與不義遺址,對相關歷史的追思反省是否已經足夠。再投入大量資源設立國家人權博物館,必要性有疑問,也可能引發族群對立,資源應改用於其他亟待保存與推廣的文化。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19. 景美園區老樹應先評估保護再移植1 位

    這群主張要求先暫停景美園區老樹的移除與移植工程,先提報主管機關認定哪些老樹應受保護,評估後確認不需保護的樹木才移植或移除。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要求先停止景美園區老樹的移除與移植工程,該提報老樹受保護的先提報時代力量陳椒華・2021 年 12 月 13 日・第 10 屆

    全部 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20. 尚未分群51 位

    這些主張還沒有對應到上面任何一種意見:可能是零星的看法,或 AI 拿不定該放哪一群,所以不硬塞。

    最近的主張・每人一則

    1. 質疑人權博物館以及不義遺址走向單一文化的導向,將文化政治工具化,而忽略社會內部文化多元共存的實際狀況。中國國民黨林倩綺・2024 年 11 月 22 日・第 11 屆
    2. 質疑若不義遺址保存條例所設審議會成員又都是之前促轉會的委員,就是借屍還魂,使促轉條例落日規定的意義盡失中國國民黨洪孟楷・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3. 主張不義遺址相關處理應納入原住民參與,參考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法第八條讓原住民所屬部落或傳統組織參與。民主進步黨張雅琳・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 11 屆

    全部 51 位,依姓名筆畫排序。點名字看原句。

第 9 屆的表決題目多半沒有法案名稱(2016-07 臨時會《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約 687 次記名表決、2017-12《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片語對不到,要人對照公報後用 code 指定;《政治檔案條例》第 9 屆有 14 次、黨產條例第 11 屆(2026-01)有 2 次對得到。

草案與附帶決議

怎麼讀草案與附帶決議

  • 條文照錄每一列的那句話是 AI 依條文整理的,展開看原文。
  • 提案人與連署人分開列連署是同意這份草案付委,不代表支持每一條。
  • 依提案日期排同一個人之後的發言可能和草案不同,兩者都照時間留著。
第五條 公共場所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處置民進黨黨團・2016 年 4 月 1 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五條 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

第五條 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陳瑩等 17 人・2016 年 5 月 20 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五條 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

提案 1陳瑩
第五條 威權象徵應移除改名處置,發生地應保存為遺址吳思瑤等 24 人・2017 年 3 月 31 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五條 為確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否定威權統治之合法性及記取侵害人權事件之歷史教訓,出現於公共建築或場所之紀念或緬懷威權統治者之象徵,應予移除、改名,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之。 威權統治時期,統治者大規模侵害人權事件之發生地,應予保存或重建,並規劃為歷史遺址。

提案 1吳思瑤
第十一條之二 清除威權象徵由內政文化辦理,不義遺址由文化辦理時代力量黨團・2022 年 5 月 13 日

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增訂第十一條之一及第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立法院議案 ↗

第十一條之二 促轉會解散後,國家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事項,依下列各款規定移交予各該中央主管機關辦理: 一、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與識別及處置加害者事項,由法務主管機關設立專責委員會辦理。 二、清除威權象徵事項,由內政與文化主管機關辦理。 三、保存不義遺址事項,由文化主管機關辦理。 四、照顧療癒政治受難者及其家屬之政治暴力創傷事項,由衛生福利主管機關辦理。 五、轉型正義教育事項,由教育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國家安全局、法務部與內政部辦理。 六、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 七、其他轉型正義事項,由行政院指定之;前六款所定事項需變更中央主管機關者,亦同。 前項各款事項,涉及各機關(構)之職掌或業務時,各級政府機關(構)應配合辦理。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中央主管機關執行各該款所定事項,得依第十四條至第十七條規定辦理;國家發展委員會辦理第二條第二項第一款及第十八條事項,亦同。

這是怎麼整理的?

AI 從立委在立法院的發言抽出主張,每則都附逐字原句,並由另一個 AI 對照原文審核;再依主張內容分群,分群時 AI 看不到姓名與政黨。人名依筆畫排序,同一人可能出現在不同群。一切以原句為準。完整方法說明 →